澳大利亚总理特恩布尔2015年12月7日在堪培拉宣布启动国家创新与科学计划。特恩布尔表示,澳大利亚在创新时代的经济增长和生活水平将由人力资本和智力资本所决定。释放创新和想象力,准备好迎接改变,就会迎来“思想繁荣”。
澳大利亚的下一个繁荣,不是矿业繁荣,而是可持续的繁荣。
据特恩布尔透露,澳大利亚政府将投资1500万澳元打造一个新的数字市场,使初创企业和中小型企业与政府交易和工作更加便利。
数字市场将突破壁垒,使初创企业和中小型企业能够争取到政府每年花在信息和通信技术的50亿澳元。
特恩布尔还表示,为了给澳大利亚网络安全行业创造商机,政府将投资3000万澳元建立网络安全增长中心。增长中心将把行业、研究人员和政府三方聚集一处,制定国家网络安全战略并协调研究以减少重叠,发挥最大影响。这将保障所有澳大利亚人和企业的网络安全和可靠。
政府将根据请求发布高价值的数据集——PSMA的国家地址编码文件及其行政边界数据集。开放该数据集将清除数据使用障碍并促进创新。
特恩布尔表示,创新和科学为澳大利亚提供新的经济增长来源,也是维持高薪工作、抓住下一波经济繁荣的关键。
国家创新和科学计划将推动政府创新并促进创业文化。
澳洲盼引进更多海外创新企业家 助国内经济转型
一份最新的政府报告显示,澳洲需要更多的创新性企业家,来帮助澳大利亚国内的经济转型。与此同时,联邦政府还鼓励更多的海外企业家来澳开展业务。
澳洲需要更多企业家
澳洲工业、创新与科学部长佩尼(Christopher Pyne)表示,“虽然澳洲创业形势良好,但这些新兴公司很难有突破性的发展。”他续称:“在发达的经济体中,我们是创业率最高的国家之一。但我们仍旧需要不断提升国内企业家的创业精神,要知道,创新企业家在提高国内生产率、带动经济增长的进程中起到不可或缺的作用,此外,这些新兴企业还将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
对此,澳洲政府公布报告指出,为帮助国内的经济转型,澳洲需要更多的创新企业家来帮助发展。
鼓励海外企业家来澳
在上述报告公布之际,联邦政府还鼓励更多的海外企业家与投资者来澳创业。文章指出,商业创新与投资签证(The Business Innovation and Investment,188类别)允许海外投资者和企业家在澳洲开展业务,该签证的有效期为4年。而一旦持有188签证的海外投资者在澳洲投资长达4年或者在澳洲开展了自己的业务,他们有权通过商业创新与投资永居签证(Business Innovation and Investment Residence,888类别)申请永久居住权。
除此之外,188签证的持有者还可以在签证期满时,申请2年的签证延期,这也就意味着,从被授予签证起,他们可在澳洲居住6年。
创业精神助国家发展
与此同时,《2015年澳洲创新体系报告》(The Australian Innovation System Report 2015)还显示,在2006年到2011年期间,澳洲的初创公司(创始时间在2年或者2年以下)为国内增加了144万个全职就业岗位,而在此期间,澳洲其他公司裁员超过40万人。
该报告还指出,初创企业为推动变革起到重要作用,创始时间不到1年的公司更可能引入创新技术。
对此,佩尼强调:“政府此前一直强调创新的重要性,该报告则再一次肯定了此观点。而政府意识到创新、创业的精神是至关重要的,它是保障工作岗位、促进国家未来经济繁荣的关键。”他续称:“我们期待12月宣布新的创新议程,能够鼓励更多有创意的创新企业家将他们的想法变成现实。”
澳洲拨款62亿元,鼓励发展创新科技
澳洲政府公布11亿澳元的创新议程,鼓励发展创新科技,包括推出税务宽免吸引投资者、修改破产法鼓励商家冒险,放宽移民签证吸纳专才等。
当局将向初创企业的散户投资者退还20%所得税,每名投资者每年上限为20万澳元;同时豁免持有相关股份多于3年的投资者于出售股份时的资本增值税,以吸引资金。
当局又指,明白到企业家可能失败数次,才能取得成功,因此政府将修改破产条例,商家原本在破产后3年才可再次创业,现缩短至1年,鼓励商家冒险。
为鼓励有创新意念及财力的商家到澳洲创业,当局2016年11月起将引入“企业家签证”,人数不设上限。为了吸引科研专才留澳发展,当局亦会加快程序,让毕业于科学、科技、工程及数学及资讯与通讯科技学系的海外高材生更快取得永久居留权。
此外,当局亦将修改大学拨款条件,鼓励大学与企业合作,并于4年增拨1.27亿澳元作研究用途;同时成立2.5亿澳元的生物医学转移基金,投资于有潜质的生物医学研究,并发展商机。
欧盟与澳大利亚加强科技创新合作
澳大利亚作为欧盟1994年第一个签署双边科技合作协定的第三国,双方的科技创新合作不断深化、日益广泛,已成为双方战略合作伙伴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截止目前,双方已建立起三大常设合作机制:1)欧盟澳大利亚科技合作联委会(JSTCC);2)欧盟澳大利亚科技合作论坛(FEAST);3)欧盟澳大利亚科技创新合作项目联合招标机制(AUS-ACESS4EU)。
欧委会研发创新总司(DG RTD)和澳大利亚工业创新、科研与高教部(DIISRTE)具体负责双方的科技创新合作事宜。双方的科技创新合作,始终围绕科学技术卓越、工业领先水平和应对社会挑战,三大优先战略目标展开。加强双方科技人员合作交流、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联合开展合作研究,包括鼓励和支持双方工业界开展先进技术合作,特别是创新型中小企业(SMEs)和创新集群合作。双方已建立起畅通的信息沟通网络体系,2012年10月提前完成双方合作网络体系的成员国/州接触点(NCPs)部署。双方相互开放各自的科技计划,各自科技项目招标积极吸引对方科技人员参与。
经过试运行并在双方确认的基础上,双方联合项目招标机制于2013年正式启动,共收到双方参与方提交的合作项目申请书49项,经过国际同行独立评审专家组的公平透明程序审议,其中的28项最终获得联合机制资助。目前大多数合作项目仍在进行当中,但中期评估结果显示,80%以上的合作项目已建立起紧密的合作伙伴关系,且项目进展顺利。
欧盟澳大利亚加强科技创新合作,不仅有力地促进了双方的合作关系,同时在推动欧盟成员国开展同澳大利亚的科技创新合作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积极指导作用。
(本文来源:科技世界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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