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篇 增强原始创新能力
围绕增加创新的源头供给,持续加强基础研究,布局建设重大科技创新基地,壮大创新型科技人才队伍,力争在更多领域引领世界科学前沿发展方向,为人类科技进步作出更多贡献。
第八章 持续加强基础研究
坚持面向国家重大需求和世界科学前沿,坚持鼓励自由探索和目标导向相结合,加强重大科学问题研究,完善基础研究体制机制,补好基础研究短板,增强创新驱动源头供给,显著提升我国的科学地位和国际影响力。
一、加强自由探索与学科体系建设
面向基础前沿,遵循科学规律,进一步加大对好奇心驱动基础研究的支持力度,引导科学家将学术兴趣与国家目标相结合,鼓励科学家面向重大科学研究方向,勇于攻克最前沿的科学难题,提出更多原创理论,作出更多原创发现。切实加大对非共识、变革性创新研究的支持力度,鼓励质疑传统、挑战权威,重视可能重塑重要科学或工程概念、催生新范式或新学科新领域的研究。
加强学科体系建设。重视数学、物理学、化学、天文学、地学、生命科学等基础学科,推动学科持续发展;加强信息、生物、纳米等新兴学科建设,鼓励开展跨学科研究,促进学科交叉与融合;重视产业升级与结构调整所需解决的核心科学问题,推进环境科学、海洋科学、材料科学、工程科学和临床医学等应用学科发展。各学科论文总量和论文被引用数进一步增长,部分学科学术影响力达到世界领先。
二、强化目标导向的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研究
面向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关键科学问题、国际科学研究发展前沿领域以及未来可能产生变革性技术的科学基础,统筹优势科研队伍、国家科研基地平台和重大科技基础设施,超前投入、强化部署目标导向的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研究。
聚焦国家重大战略任务部署基础研究。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国民经济主战场,针对事关国计民生、产业核心竞争力的重大战略任务,凝练现代农业、人口健康、资源环境和生态保护、产业转型升级、节能环保和新能源、新型城镇化等领域的关键科学问题,促进基础研究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紧密结合,为创新驱动发展提供源头供给。
专栏20 面向国家重大战略任务重点部署的基础研究 |
1.农业生物遗传改良和可持续发展。 2.能源高效洁净利用与转化的物理化学基础。 3.面向未来人机物融合的信息科学。 4.地球系统过程与资源、环境和灾害效应。 5.新材料设计与制备新原理和新方法。 6.极端环境条件下的制造。 7.重大工程复杂系统的灾变形成及预测。 8.航空航天重大力学问题。 9.医学免疫学问题。 |
面向世界科学前沿和未来科技发展趋势,选择对提升持续创新能力带动作用强、研究基础和人才储备较好的战略性前瞻性重大科学问题,强化以原始创新和系统布局为特点的大科学研究组织模式,部署基础研究重点专项,实现重大科学突破、抢占世界科学发展制高点。
专栏21 战略性前瞻性重大科学问题 |
1.纳米科技。 2.量子调控与量子信息。 3.蛋白质机器与生命过程调控。 4.干细胞及转化。 5.依托大科学装置的前沿研究。 6.全球变化及应对。 7.发育的遗传与环境调控。 8.合成生物学。 9.基因编辑。 10.深海、深地、深空、深蓝科学研究。 11.物质深层次结构和宇宙大尺度物理研究。 12.核心数学及应用数学。 13.磁约束核聚变能发展。 |
以实现重点科技领域的战略领先为目标,面向未来有望引领人类生活和工业生产实现跨越式发展的前沿方向,建立变革性技术科学基础的培育机制,加强部署基因编辑、材料素化、神经芯片、超构材料、精准介观测量等方面的基础研究和超前探索,通过科学研究的创新和突破带动变革性技术的出现和发展,为未来我国产业变革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科学储备。
三、组织实施国际大科学计划和大科学工程
面向基础研究领域和重大全球性问题,结合我国发展战略需要、现实基础和优势特色,积极参与国际大科学计划和大科学工程。加强顶层设计,长远规划,择机布局,重点在数理天文、生命科学、地球环境科学、能源以及综合交叉等我国已相对具备优势的领域,研究提出未来5至10年我国可能组织发起的国际大科学计划和大科学工程。调动国际资源和力量,在前期充分研究基础上,力争发起和组织若干新的国际大科学计划和大科学工程,为世界科学发展作出贡献。
专栏22 国际大科学计划和大科学工程 |
1.国际热核聚变实验堆(ITER)计划。全面参与ITER计划国际组织管理,提升我国核聚变能源研发能力;以参加ITER计划为契机,带动更多国内相关机构参与国际研发,提升我国参与大科学工程项目管理的能力,树立我国参与国际大科学工程项目管理的典范。 2.平方公里阵列射电望远镜(SKA)计划。积极参与SKA计划政府间正式谈判,继续深入参与SKA国际工作包研发并确保我国工业界在SKA—1建设中的优势地位,在国内部署开展科学预研及推动设立SKA—1专项。 3.地球观测组织(GEO)。构建综合地球观测领域全球合作体系,主导亚洲大洋洲区域全球综合地球观测系统(GEOSS)的建设,运行我国全球综合地球观测数据共享服务平台,向全球发布专题报告。选择“一带一路”区域开展遥感产品生产与示范应用。 4.国际大洋发现计划(IODP)。瞄准国际前沿科学问题,验证大陆破裂形成海洋的重大理论假说,解决南海北部油气勘探开发中的关键问题。创新参与模式,提高我国的主导作用。 5.发起实施国际大科学计划和大科学工程。在数理天文、生命科学、地球环境科学、能源以及综合交叉等领域选择全球共同关心的重大科学问题,发起实施若干国际大科学计划和大科学工程,并在其中发挥重要作用。 |
四、加强国家重大科技设施建设
聚焦能源、生命、粒子物理和核物理、空间和天文、海洋、地球系统和环境等领域,以提升原始创新能力和支撑重大科技突破为目标,依托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布局建设一批重大科技基础设施,支持依托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开展科学前沿问题研究。加强运行管理,推动大科学装置等重大科技基础设施与国家实验室等紧密结合,强化大科学装置等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绩效评估,促进开放共享。围绕生态保障、现代农业、气候变化和灾害防治等国家需求,建设布局一批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完善国家野外观测站体系,推动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的多能化、标准化、规范化和网络化建设运行,促进联网观测和协同创新。
五、开展重大科学考察与调查
面向重要科学问题、农业可持续发展、生态恢复与重建、自然灾害的防灾减灾、国家权益维护和重大战略需求,组织开展跨学科、跨领域、跨区域的重大科学考察与调查,获得一批基础性、公益性、系统性、权威性的科技资源。在我国重要地理区、生态环境典型区、国际经济合作走廊以及极地、大洋等重点、特殊和空白地区,开展科学考察与调查,摸清自然本底和动态变化状况,为原始性创新、重大工程建设和国家决策提供支撑。
专栏23 科学考察与调查 |
1.重大综合科学考察。在我国重要地理区、生态环境典型区等重点、特殊和空白地区,开展地理、地质、生态、环境、生物、农业、林业、海洋、健康等多领域多要素的科学考察与调查,采集、收集科技基础资源,摸清自然本底和动态变化状况。 2.南北极科学考察。围绕极区快速变化及其对区域和全球气候、环境、生态以及人类活动影响等重要方向,依托极地科考站、科考船和综合立体观测系统,开展极地雪冰、资源环境、海洋沉积、极光和电离层特征、地质构造等科学考察与调查,提高对极地系统的科学新认知,提升极地科学研究的能力与水平。 3.种质资源普查与收集。开展全国范围内的种质资源普查和征集,开展典型区域的种质资源系统调查,抢救性收集各类栽培作物的古老地方品种、重要作物的野生近缘植物以及其他珍稀、濒危野生植物种质资源等,丰富种质资源的数量和多样性。 4.科学调查。开展岩石、地层、古生物、构造、矿产、水文、环境、地貌、地球化学、重点疾病等科学调查,获取相关学科研究所需基础资料和信息。 |
六、加强基础研究协同保障
完善基础研究投入机制,提高基础研究占全社会研发投入比例,充分发挥国家对基础研究投入的主体作用,加大中央财政对基础研究的支持力度,加大对基础学科、基础研究基地和基础科学重大设施的稳定支持。强化政策环境、体制机制、科研布局、评价导向等方面的系统设计,多措并举支持基础研究。积极引导和鼓励地方政府、企业和社会力量加大对基础研究的投入,形成全社会重视和支持基础研究的合力。
加强顶层设计和整体布局,完善国家基础研究管理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机制,按照新的国家科技计划体系对基础研究工作进行系统性部署和支持。发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支持源头创新的重要作用,充分尊重科学家的学术敏感,包容和支持非共识研究,构建宽松包容的学术环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以及基地和人才专项加强支持开展目标导向类基础研究和协同创新,建立按照国家目标凝练基础研究重点任务的有效机制,进行长期稳定支持。
推进科教融合发展,结合国际一流科研机构、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支持高等学校与科研机构自主布局基础研究,扩大高等学校与科研机构学术自主权和个人科研选题选择权,支持一批高水平大学和科研院所组建跨学科、综合交叉的科研团队,促进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全面参与基础研究,推进基础研究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改善学术环境,建立符合基础研究特点和规律的评价机制。自由探索类基础研究采用长周期评价机制,实行国际同行评估,主要评价研究的原创性和学术贡献;目标导向类基础研究强调目标实现程度,主要评价解决重大科学问题的效能;确立以创新质量和学术贡献为核心的评价导向。
第九章 建设高水平科技创新基地
紧密围绕国家战略需求,大力推进以国家实验室为引领的科技创新基地建设,加强基地优化整合,创新运行机制,促进科技资源开放共享,夯实自主创新的物质技术基础。
一、优化国家科研基地和平台布局
以提升科技创新能力为目标,着眼长远和全局,统筹科研基地、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和科研条件保障能力建设,坚持优化布局、重点建设、分层管理、规范运行的原则,围绕国家战略和创新链布局需求对现有国家科研基地平台进行合理归并,优化整合为战略综合类、技术创新类、科学研究类、基础支撑类等,进一步明确功能定位和目标任务。战略综合类主要是国家实验室。技术创新类包括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以及对现有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工程实验室、企业国家重点实验室等优化整合后形成的科研基地。科学研究类主要是国家重点实验室。基础支撑类包括国家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科技资源服务平台等基础性、公益性基地和平台。
以国家实验室为引领统筹布局国家科研基地建设,推动地方和部门按照国家科研基地总体布局,建设适合区域发展和行业特色的科技创新基地,形成国家、部门、地方分层次的合理构架。进一步完善管理运行机制,加强评估考核,强化稳定支持。
二、在重大创新领域布局建设国家实验室
聚焦国家目标和战略需求,优先在具有明确国家目标和紧迫战略需求的重大领域,在有望引领未来发展的战略制高点,面向未来、统筹部署,布局建设一批突破型、引领型、平台型一体的国家实验室。以重大科技任务攻关和国家大型科技基础设施为主线,依托最有优势的创新单元,整合全国创新资源,聚集国内外一流人才,探索建立符合大科学时代科研规律的科学研究组织形式、学术和人事管理制度,建立目标导向、绩效管理、协同攻关、开放共享的新型运行机制,同其他各类科研机构、大学、企业研发机构形成功能互补、良性互动的协同创新新格局。加大持续稳定支持强度,开展具有重大引领作用的跨学科、大协同的创新攻关,打造体现国家意志、具有世界一流水平、引领发展的重要战略科技力量。
三、推进国家科学研究与技术创新基地建设
瞄准科学前沿和重点行业领域发展方向,加强以国家重点实验室为重要载体的科学研究基地建设,在孕育原始创新、推动学科发展和前沿技术研发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在若干学科领域实现并跑和领跑,产出国际一流成果。根据国家科技计划管理改革的整体要求,按照国家科研基地顶层设计,对现有国家重点实验室进行优化布局,重点在前沿交叉、优势特色学科择优建设一批国家重点实验室,推进省部共建、军民共建及港澳伙伴实验室建设发展工作。完善运行管理制度和机制,强化定期评估考核和调整,形成具有持续创新活力、能进能出的重要科学研究基地。
聚焦国家战略产业技术领域,建设综合性、集成性,面向全球竞争、开放协同的国家技术创新中心。面向行业和产业发展需求,整合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完善布局,实行动态调整和有序退出机制。在先进制造、现代农业、生态环境、社会民生等重要领域建设高水平的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基地。建成若干国家临床研究中心和覆盖全国的网络化、集群化协同研究网络,促进医学科技成果转化应用。
四、强化科技资源开放共享与服务平台建设
加强平台建设系统布局,形成涵盖科研仪器、科研设施、科学数据、科技文献、实验材料等的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体系,强化对前沿科学研究、企业技术创新、大众创新创业等的支撑,着力解决科技资源缺乏整体布局、重复建设和闲置浪费等问题。整合和完善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更好满足科技创新需求。建立健全共享服务平台运行绩效考核、后补助和管理监督机制。深入开展重点科技资源调查,完善国家科技资源数据库建设,强化科技资源挖掘加工、评价鉴定等。面向国家重大需求提供高水平专题服务。建立科技资源信息公开制度,完善科学数据汇交和共享机制,加强科技计划项目成果数据的汇交。
专栏24 科技资源共享服务 |
1.科研仪器共享服务平台。完善科研仪器国家网络管理平台建设,对国家财政购置的各类科研仪器设备进行集约式管理,积极推动面向科研院所、企业及全社会开放共享,为科学研究和创新创业提供支撑保障。 2.科研设施共享服务平台。充分发挥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大型科学装置和科研设施、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等重要公共科技资源的优势,推动面向科技界开放共享,为相关学科发展提供支撑保障。 3.科学数据共享服务平台。加强各类科学数据的整合和质量控制,完善科学数据汇交机制,推动科学数据的汇聚和更新,加工形成专题数据产品,面向国家重大战略需求提供科学数据支撑。 4.科技文献共享服务平台。扩大科技文献信息资源采集范围,建立长期保存制度,建设面向重大科技发展方向的语义知识组织体系,提升科技资源大数据语义揭示、开放关联和知识发现的支撑能力,全面构建适应大数据环境和知识服务需求的国家科技文献信息保障服务体系。 5.生物(种质)资源与实验材料共享服务平台。重点加强实验动物、标准物质、科研试剂、特殊人类遗传资源、基因、细胞、微生物菌种、植物种质、动物种质、岩矿化石标本、生物标本等资源的收集、整理、保藏工作,提高资源质量,提升资源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 |
五、提升科研条件保障能力
以提升原始创新能力和支撑重大科技突破为目标,加强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实验动物、科研试剂、创新方法等保障研究开发的科研条件建设,夯实科技创新的物质和条件基础,提升科研条件保障能力。强化重大科研仪器设备、核心技术和关键部件研制与开发,推动科学仪器设备工程化和产业化技术研究;强化国家质量技术基础研究,支持计量、标准、检验检测、认证认可等技术研发,加强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加强实验动物品种培育、模型创制及相关设备的研发,全面推进实验动物标准化和质量控制体系建设;加强国产科研用试剂研发、应用与示范,研发一批填补国际空白、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原创性科研用试剂,不断满足我国科学技术研究和高端检测领域的需求;开展科技文献信息数字化保存、信息挖掘、语义揭示、知识计算等方面关键共性技术研发。
专栏25 科研条件保障 |
1.科学仪器设备。以关键核心技术和部件自主研发为突破口,聚焦高端通用和专业重大科学仪器设备研发、工程化和产业化,研制一批核心关键部件,显著降低核心关键部件对外依存度,明显提高高端通用科学仪器的产品质量和可靠性,大幅提升我国科学仪器行业核心竞争力。 2.国家质量技术基础。研发具有国际水平的计量、标准、检验检测和认证认可技术,提升我国国际互认计量测量能力,参与和主导研制国际标准,突破一批检验检测检疫认证新技术,实现国家质量技术基础总体水平与发达国家并跑,个别领域达到领跑。 3.实验动物。开展实验动物新资源和新品种培育,加快人源化和复杂疾病动物模型创制与应用,新增一批新品种、新品系,资源总量接近发达国家水平;开展动物实验新技术和新设备开发,加强实验动物标准化体系建设,为人类健康和公共安全提供有效技术保障。 4.科研试剂。重点围绕人口健康、资源环境以及公共安全领域需求,加强高端检测试剂、高纯试剂、高附加值专有试剂研发,研发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原创性试剂;开展科研用试剂共性测试技术研究,加强技术标准建设,完善质量体系,提升科研用试剂保障能力。 |
第十章 加快培育集聚创新型人才队伍
人才是经济社会发展的第一资源,是创新的根基,创新驱动实质上是人才驱动。深入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坚持把人才资源开发放在科技创新最优先的位置,优化人才结构,构建科学规范、开放包容、运行高效的人才发展治理体系,形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创新型科技人才制度优势,努力培养造就规模宏大、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创新型科技人才队伍,为建设人才强国作出重要贡献。
一、推进创新型科技人才结构战略性调整
促进科学研究、工程技术、科技管理、科技创业人员和技能型人才等协调发展,形成各类创新型科技人才衔接有序、梯次配备、合理分布的格局。深入实施国家重大人才工程,打造国家高层次创新型科技人才队伍。突出“高精尖缺”导向,加强战略科学家、科技领军人才的选拔和培养。加强创新团队建设,形成科研人才和科研辅助人才的梯队合理配备。加大对优秀青年科技人才的发现、培养和资助力度,建立适合青年科技人才成长的用人制度,增强科技创新人才后备力量。大力弘扬新时期工匠精神,加大面向生产一线的实用工程人才、卓越工程师和专业技能人才培养。
培养造就一大批具有全球战略眼光、创新能力和社会责任感的企业家人才队伍。加大少数民族创新型科技人才培养和使用,重视和提高女性科技人才的比例。加强知识产权和技术转移人才队伍建设,提升科技管理人才的职业化和专业化水平。加大对新兴产业以及重点领域、企业急需紧缺人才的支持力度。研究制定国家重大战略、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和重大工程等的人才支持措施。建立完善与老少边穷地区人才交流合作机制,促进区域人才协调发展。
二、大力培养和引进创新型科技人才
发挥政府投入引导作用,鼓励企业、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社会组织、个人等有序参与人才资源开发和人才引进,更大力度引进急需紧缺人才,聚天下英才而用之。促进创新型科技人才的科学化分类管理,探索个性化培养路径。促进科教结合,构建创新型科技人才培养模式,强化基础教育兴趣爱好和创造性思维培养,探索研究生培养科教结合的学术学位新模式。
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促进专业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有机结合,支持高等职业院校加强制造等专业的建设和技能型人才培养,完善产学研用结合的协同育人模式。鼓励科研院所和高等学校联合培养人才。
加大对国家高层次人才的支持力度。加快科学家工作室建设,鼓励开展探索性、原创性研究,培养一批具有前瞻性和国际眼光的战略科学家群体;形成一支具有原始创新能力的杰出科学家队伍;在若干重点领域建设一批有基础、有潜力、研究方向明确的高水平创新团队,提升重点领域科技创新能力;瞄准世界科技前沿和战略性新兴产业,支持和培养具有发展潜力的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
改革博士后制度,发挥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企业在博士后研究人员招收培养中的主体作用,为博士后从事科技创新提供良好条件保障;遵循创业人才成长规律,拓宽培养渠道,支持科技成果转化领军人才发展。培育一批具备国际视野、了解国际科学前沿和国际规则的中青年科研与管理人才。
加大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围绕国家重大需求,面向全球引进首席科学家等高层次创新人才,对国家急需紧缺的特殊人才,开辟专门渠道,实行特殊政策,实现精准引进。改进与完善外籍专家在华工作、生活环境和相关服务。支持引进人才深度参与国家计划项目、开展科技攻关,建立外籍科学家领衔国家科技项目的机制。开展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部分非涉密岗位全球招聘试点。完善国际组织人才培养推送机制。
优化布局各类创新型科技人才计划,加强衔接协调。统筹安排人才开发培养经费,调整和规范人才工程项目财政性支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发挥人才发展专项资金等政府投入的引导和撬动作用。推动人才工程项目与各类科研、基地计划相衔接。
三、健全科技人才分类评价激励机制
改进人才评价考核方式,突出品德、能力和业绩评价,实行科技人员分类评价。探索基础研究类科研人员的代表作同行学术评议制度,进一步发挥国际同行评议的作用,适当延长基础研究人才评价考核周期。对从事应用研究和技术开发的科研人员注重市场检验和用户评价。
引导科研辅助和实验技术类人员提高服务水平和技术支持能力。完善科技人才职称评价体系,突出用人主体在职称评审中的主导作用,合理界定和下放职称评审权限,推动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和国有企业自主评审,探索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职称直聘办法,畅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人才申报参加职称评审渠道。做好人才评价与项目评审、机构评估的有机衔接。
改革薪酬和人事制度,为各类人才创造规则公平和机会公平的发展空间。完善科研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推进实施绩效工资,保证科研人员合理工资待遇水平,健全与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实际贡献紧密联系和鼓励创新创造的分配激励机制,重点向关键岗位、业务骨干和作出突出贡献的人员倾斜。依法赋予创新领军人才更大的人财物支配权、技术路线决定权,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激励机制。
积极推行社会化、市场化选人用人。创新科研事业单位选聘、聘用高端人才的体制机制,探索高等学校、科研院所负责人年薪制和急需紧缺等特殊人才协议工资、项目工资等多种分配办法。深化国家科技奖励制度改革,优化结构、减少数量、提高质量、强化奖励的荣誉性和对人的激励,逐步完善推荐提名制,引导和规范社会力量设奖。改进完善院士制度,健全院士遴选、管理和退出机制。
四、完善人才流动和服务保障机制
优化人力资本配置,按照市场规律让人才自由流动,实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用有所成。改进科研人员薪酬和岗位管理制度,破除人才流动障碍,研究制定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科研人员离岗创业的政策措施,允许高等学校、科研院所设立一定比例的流动岗位,吸引具有创新实践经验的企业家、科技人才兼职,促进科研人员在事业单位和企业间合理流动。
健全有利于人才向基层、中西部地区流动的政策体系。加快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完善科研人员在企业与事业单位之间流动时社保关系转移接续政策,为人才跨地区、跨行业、跨体制流动提供便利条件,促进人才双向流动。
针对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人才,制定相应管理政策和服务保障措施。实施更加开放的创新型科技人才政策,探索柔性引智机制,推进和保障创新型科技人才的国际流动。落实外国人永久居留管理政策,探索建立技术移民制度。对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外籍高层次人才开展创办科技型企业等创新活动,给予其与中国籍公民同等待遇,放宽科研事业单位对外籍人员的岗位限制,放宽外国高层次科技人才取得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条件。推进内地与港澳台创新型科技人才的双向流动。加强对海外引进人才的扶持与保护,避免知识产权纠纷。健全创新人才维权援助机制,建立创新型科技人才引进使用中的知识产权鉴定机制。完善留学生培养支持机制,提高政府奖学金资助标准,扩大来华留学规模,优化留学生结构。鼓励和支持来华留学生和在海外留学生以多种形式参与创新创业活动。进一步完善教学科研人员因公临时出国分类管理政策。
拓展人才服务新模式。积极培育专业化人才服务机构,发展内外融通的专业性、行业性人才市场,完善对人才公共服务的监督管理。搭建创新型科技人才服务区域和行业发展的平台,探索人才和智力流动长效服务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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